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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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2021年10月11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冀教学[2021]12号)《河北工程大学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实施细则》要求,学院对2021年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方法步骤安排

1.新生身份审核

1)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报到材料进行查验,按照电子照片、准考证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新生进行身份查验。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汇总报招生办公室。

2)核验《河北工程大学新生入学学籍表》内的打印信息及照片,打印信息及照片齐全无误,指导学生本人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问题,在学籍核对单中注明相关缘由,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2.档案审核

依据新生学生信息卡对新生档案进行核查,认真验查考生的高中档案及密封状态,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对于没有档案的新生,应告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对提供材料不全、未能及时提供本人纸质档案、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立即进行核实。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的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及时报招生办公室。

二、成立入学资格复查小组

组长:张庆桥 王丽萍

副组长:包月英 王庆江

组员: 刘婧 石爱军 教学办人员(刘倩宇)大一辅导员(金池 卢云泽 刘花粉 陈占洲)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学院复查后于1015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报送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202室)。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结果须经审查人员(学院学工办主任)、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后报招生办公室。对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时报到的新生,待报到后再做核查。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1106

附件: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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