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于2015年6月完成换届工作。请各院(部)组织全体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代表,通过民主程序推荐本院(部)校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候选委员应符合章程所列基本条件。推荐工作中注意下列要求:
一、工作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为所在学科的学术骨干,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学术状况;
二、科研成绩突出者和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要优先推荐;
三、校级领导干部不作为候选人;除学科处、教务处、科研处外,其他正处级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候选人;具有1年以上留学背景的符合条件人员优先推荐(含具有1年以上留学背景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四、已连任两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者不作为被推荐人。
请各院(部)于6月24日上午11点前将候选委员名单上报至学科规划与建设处。学校将根据专业、章程对干部比例和连任比例等要求,最终确定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联系电话:8577660
联系人:顾瑶
学科规划与建设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