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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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2015-16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5年10月14日  

为促建优良教风、学风、考风,迎接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农学院2015-16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课程成绩评定可采取试卷、论文、设计、实验报告等多种考试形式。任课教师决定具体形式。

课程的考试或考查类型查询操作:综合教务-综合查询-教师处输入自己的姓名。

“非试卷”考试的课程,要严格控制。其《课程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需系主任和主管院长面签审批。其《审批表》在本学期第17周前必须交到教学办。

试卷考试时间长度是110分钟。每门课程须拟出难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及答案,必须符合《试卷标准格式》要求。

本学期试卷类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1.监考教师安排

教学办协调安排监考教师。

主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系教师担任。副监考教师由辅导员和学生所在系教师担任。每个考场最少2名监考教师,60名考生以上每增加1个考试班增加1名副监考教师。

主监考须最迟在考试时间的前一天到教学办领取试卷,核对考试信息无误,填写《考试课程试卷领取表》。监考教师按时发放试卷,避免多发试卷,杜绝让考生将多余试卷带出考场,多余试卷由任课教师保存;监考教师考试开始前落实考生到位情况,杜绝考生无证考试、迟到15分钟和无故缺考,尤其必须杜绝重修考生迟到15分钟、无故缺考和替考等。监考教师认真填写缓缺考考生、考场秩序等情况。在考试结束后4日内,必须交还1份《考场记录单》,作为监考计酬的依据。

2.考试课程考试安排

1在第11周以前(含第11周)结课的考试课程将在第11周、12周安排考试。

1030日即第8周周五18:00前,任课教师到教学办同时交纸质版A卷试题和《审批表》,核对无误后填写《考试课程考试登记表》。

2其余考试课程在第18周、19周安排考试。

1218日即第15周周五18:00前,任课教师到教学办同时交纸质版A卷试题和《审批表》,核对无误后填写《考试课程考试登记表》。

请任课教师务必按时交考试试卷,由教学办统一到主校区印刷厂印刷。逾期者请自行到主校区印刷。

教学办适时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领取试卷。

3)下学期第一周内交补缓考用的纸质B卷试题。

3.考查课程考试安排

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决定考试时间地点,须在第18周前进行且不要和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冲突。任课教师到教学办交《审批表》、开具《试卷复印单》、领取《考场记录单》,核对无误填写《考查课程考试登记表》,到主校区印刷厂印刷和领取试卷。

4.成绩提交和成绩单留存

1)任课教师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完成网上成绩的提交,必须在教学办留存签名的纸质成绩单。是否能进行网上成绩录入由学校决定。

成绩提交和纸质成绩单留存必须在综合教务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关闭之前完成。成绩录入系统的关闭时间待后续通知。

2)如个别成绩录入有误,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登陆教务处主页,在教师服务专区-成绩变更申请里按要求提交网上成绩变更申请,并根据成绩录入有误的原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教务处纸质申请表。

5.对无故不完成既定任务的教师,学院将按《河北工程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河北工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农学院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规定》和《农学院日常工作量化办法(试行)》等相关考试文件给予通报批评和减分处理。

                                     农学院教学办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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