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建优良教风、学风、考风,迎接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农学院2015-16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课程成绩评定可采取试卷、论文、设计、实验报告等多种考试形式。任课教师决定具体形式。
课程的考试或考查类型查询操作:综合教务-综合查询-教师处输入自己的姓名。
“非试卷”考试的课程,要严格控制。其《课程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需系主任和主管院长面签审批。其《审批表》在本学期第17周前必须交到教学办。
试卷考试时间长度是110分钟。每门课程须拟出难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及答案,必须符合《试卷标准格式》要求。
本学期试卷类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1.监考教师安排
教学办协调安排监考教师。
主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系教师担任。副监考教师由辅导员和学生所在系教师担任。每个考场最少2名监考教师,60名考生以上每增加1个考试班增加1名副监考教师。
主监考须最迟在考试时间的前一天到教学办领取试卷,核对考试信息无误,填写《考试课程试卷领取表》。监考教师按时发放试卷,避免多发试卷,杜绝让考生将多余试卷带出考场,多余试卷由任课教师保存;监考教师考试开始前落实考生到位情况,杜绝考生无证考试、迟到15分钟和无故缺考,尤其必须杜绝重修考生迟到15分钟、无故缺考和替考等。监考教师认真填写缓缺考考生、考场秩序等情况。在考试结束后4日内,必须交还1份《考场记录单》,作为监考计酬的依据。
2.考试课程考试安排
(1)在第11周以前(含第11周)结课的考试课程将在第11周、12周安排考试。
在10月30日即第8周周五18:00前,任课教师到教学办同时交纸质版A卷试题和《审批表》,核对无误后填写《考试课程考试登记表》。
(2)其余考试课程在第18周、19周安排考试。
在12月18日即第15周周五18:00前,任课教师到教学办同时交纸质版A卷试题和《审批表》,核对无误后填写《考试课程考试登记表》。
请任课教师务必按时交考试试卷,由教学办统一到主校区印刷厂印刷。逾期者请自行到主校区印刷。
教学办适时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领取试卷。
(3)下学期第一周内交补缓考用的纸质B卷试题。
3.考查课程考试安排
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决定考试时间地点,须在第18周前进行且不要和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冲突。任课教师到教学办交《审批表》、开具《试卷复印单》、领取《考场记录单》,核对无误填写《考查课程考试登记表》,到主校区印刷厂印刷和领取试卷。
4.成绩提交和成绩单留存
(1)任课教师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完成网上成绩的提交,必须在教学办留存签名的纸质成绩单。是否能进行网上成绩录入由学校决定。
“成绩提交和纸质成绩单留存”必须在综合教务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关闭之前完成。成绩录入系统的关闭时间待后续通知。
(2)如个别成绩录入有误,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登陆教务处主页,在教师服务专区-成绩变更申请里按要求提交网上成绩变更申请,并根据成绩录入有误的原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教务处纸质申请表。
5.对无故不完成既定任务的教师,学院将按《河北工程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河北工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农学院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规定》和《农学院日常工作量化办法(试行)》等相关考试文件给予通报批评和减分处理。
农学院教学办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