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央要求,为推动我校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各二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会、党课、党校教育课程中,利用网络、橱窗、展板等载体,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邀请专家讲座、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自觉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对于“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二级党组织请于11月25日前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校纪委(行政楼308室)。
联系人:索书燕,电话:8579030。
中共河北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