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校将组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主任委员:吕海涛 曹庆奎
成员: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部、技术转移中心、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宣传部等单位负责人。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承办。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与成长组,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次。参赛申报人是企业法人代表,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之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之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范围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奖项设置
学校根据项目质量及大赛的组织情况,设置单项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0项,其余参加推荐参加省复赛的项目均为优秀奖。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五、名额分配
2017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分配表
学院 |
学生人数 |
申报比例 |
项目(队数)下限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1431 |
3% |
45 |
土木工程学院 |
2069 |
3% |
60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377 |
3% |
40 |
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
2701 |
3% |
80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2297 |
3% |
70 |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
905 |
3% |
25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915 |
3% |
2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440 |
3% |
45 |
管理工程与工商学院 |
2275 |
3% |
70 |
文法学院 |
976 |
3% |
30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728 |
3% |
20 |
水利水电学院 |
2129 |
3% |
65 |
医学部 |
2075 |
3% |
60 |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
684 |
3% |
20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701 |
3% |
20 |
公共体育部 |
59 |
2% |
10 |
合计 |
22762 |
|
685 |
校级比赛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优秀参赛队参加省级复赛,我校推荐省赛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400项。通过省级复赛的遴选,河北省将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报名、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报名
学生可使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APP(大创空间)、大赛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任一方式报名。大赛采用一次报名多次修改的方式,所有参赛队伍从学院选拔赛开始,必须进行网络报名,如入围更高阶段比赛,学生直接在网上进行内容修改,不可重复报名。
(二)材料提交
参赛队长(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报名后,需网上提交《项目计划书》和展示视频;参赛队长(学生)需同时将《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电子版及答辩的PPT文件的电子版上交至学院大赛联系处。已注册企业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三)材料要求
1. 创意组:要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 初创组和成长组: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
七、比赛形式和评审规则
1. 比赛采取分组答辩制。每只参赛队进行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2. 评分规则依照《第三届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执行。
八、工作流程
(一)3月1日-5日,准备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单位一把手牵头、单位相关领导参与的工作小组,完善“互联网+”大赛实施方案,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群号:362740071)。
(二)3月6日-3月30日,宣传动员阶段。
1. 教务处和宣传部负责校内的宣传工作。
2.各学院作为大赛的主体,要充分发动教职工和学生,组织召开项目研讨会,解读教育部的竞赛通知,研讨参赛主题和参赛选题,对有意向的团队提供指导性意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与支持,同时组织学生观看《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片》,让学生了解“互联网+”的内含及模式。
(三)4月1日-4月30日,报名阶段。各学院组织大赛作品的推荐工作,并组织学生报名。凡参赛队无论最终是否被学院推荐校赛,都需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注册、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
(四)5月1日-5月10日:学院选拔阶段。各学院根据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学院选拔赛。
(五)5月11日-15日,各学院将选拔结果的电子版、纸质版及项目汇总表报承办单位。
(六)5月16日-30日,校级比赛阶段。承办单位负责大赛作品的收集、组织工作。作品由大赛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信息与电子工程组织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
(六)6月1日-5日,组织竞赛工作研讨会,地点另行通知。
(七)6月6日-30日,学校组织指导教师,对遴选出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完善后,向大赛报名平台提交修改更新版的参赛材料。
(八)7月-8月,河北省比赛,地点:河北农业大学。
(九)10月中下旬,全国总决赛
九、政策支持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将在《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础上给以上浮认定。认定标准为校级一等奖为Ⅱ类B级,二等奖为Ⅱ类C级,三等奖获Ⅱ类D级。
2.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从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中选拔产生。
3.为保障参赛项目质量,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助学院组织“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切实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使参赛学生优先使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4.指导教师奖励将在执行《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项目获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另计10个标准学时;团队进入省赛并获奖,另计10个标准学时;进入国赛并获奖,另计10个标准学时。
大赛联系人: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王老师,电话:18232058918;
教务处刘老师,电话:8579233。
教务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