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期工作时间和要求
(一)暑期第二周(7月24-28日)为教学检查专项周,各单位、部门按照检查内容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开展工作。
(二)暑期第三至第七周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检查组整改意见,自行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对教学单位整体检查结果分为优秀、中等、较差三个等次,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四)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24日前提交2017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正式版,教务处负责统一排版印刷。
二、教学检查组(集中工作时间:7月24-28日)
(一)第一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李秀丽、王延荣
秘书:陈凯
成员:孙雪文、岳东林、高瑞贞、张喜亮、张志海
联络员:闫珊珊、苏天佑
2.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检查内容:自评报告、师资队伍、网站、2009/2013和2017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核心课程教案、试卷、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
(2)时间安排
单位 |
时间 |
文法学院 |
7.25上午8:30 |
水利水电学院 |
7.25上午10:30 |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7.25下午2:30 |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
7.25下午4:30 |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
7.26上午8:30 |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7.26上午10:30 |
社会科学部 |
7.27上午8:30 |
公共体育部 |
7.27上午10:00 |
医学部 |
7.27下午2:30 |
(二)第二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刘法贵、李晓克
秘书:刘飞
成员:申艳光、徐博会、陈焕、曲志明、张兆江
联络员:刘凤丽、郭庆斌
2.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检查内容:自评报告、师资队伍、网站、2009/2013和2017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核心课程教案、试卷、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
(2)时间安排
单位 |
时间 |
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
7.25上午8:30 |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
7.25下午2:30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7.25下午4:30 |
土木工程学院 |
7.26上午8:30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7.26下午2:3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7.26下午4:30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7.27上午8:30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7.27下午2:30 |
(三)第三组
1.人员组成
组长:费昕、郝用兴
秘书:刘保明
成员:辛贺明、武江河、刘富明、孟建民
联络员:刘秀英、李志
2.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检查内容: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项目、人员介绍、实验记录)、实习基地(管理办法、实习大纲、实习记录)、用人单位、教室、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
(2)时间安排
单位 |
时间 |
实验室 |
7.25上午8:30 |
实验室 |
7.25下午2:30 |
实习基地 |
7.26上午8:30 |
实习基地 |
7.26下午2:30 |
用人单位 |
7.27上午8:30 |
教室、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 |
7.27下午2:30 |
三、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组
(一)组长:吕海涛
秘书:高树友
成员:有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教学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内容:按《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见教务处主页)执行
四、自评报告撰写组
(一)组长:张京军
成员:校办、学生处、学科处、财务处负责人
(二)工作内容:起草学校《自评报告》和《评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