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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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19日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改革工作,引导学生发奋学习和更好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专业分流原则

1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专业分流对象与范围

专业分流对象为按大类招生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专业分流范围为所属招生大类所含专业。

 组织与实施

1  大类招生专业实施“0.5+3.5”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用一学期的时间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第二学期分流到相应具体专业继续学习。

2  专业分流前,学院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专业。

3  农学、植保、园艺、设施四个专业班级数量与人数,在学生入学时公布。

4  第二学期初,学生填报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一),学院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学生志愿的顺序,根据各专业限定班级数量和人数进行分流。

5  分流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分流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分流工作管理

1  学院成立包括院领导、系主任、教学办、学工办等在内的大类招生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工作组织与管理。

2  学院教学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包括受理学生的专业分流申请,按照公布的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专业分流,完成相应学籍异动,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教学等。

 其他

1  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

2  本方案从2019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3  本方案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6日

 

 

 

附件一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第一志愿

专业名称

 

第二志愿

专业名称

 

系主任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调剂情况

 

学生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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