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职改办: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推荐考核工作方案拟定如下,请审核:
一、时间、地点安排
1、制定我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方案(9月14日前),地点:院办
组织成立由单位领导和学术专家(不少于7人)组成的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制定我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方案,经本单位信息布告栏及局域网主页“双公示”不少于3天后,报请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公示期间如有本单位教职工反映的问题,需审查核实并做出解释或修改,无异议方可上报。
2、申报材料预审(9月11日前),地点:学院5003室
于规定日期前,本单位推荐考核小组完成对申报人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材料)的收集及真实性审核。根据材料审核要求,申报人员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承诺书装订到复印件申报材料中。
3、论文查重(9月8日- 9月11日),地点:院办、图书馆
申报人员将需提交查重的论文电子版装在个人文件夹中,名称统一为:学院-拟晋职称-姓名,由我单位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至图书馆指定电子邮箱:library-xx@hebeu.edu.cn,文件名用“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论文查重”,并在邮件内注明我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不接受个人查重申请。
4、申报材料资格审查(9月12日- 9月15日),地点:学院5003室
我单位在9月15日的早9: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新校区行政服务中心356室,并留下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审查,申报人员本人原则上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环境。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纪委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当日下午16:30之后,所有审查完毕并经审查人员签字的我单位申报材料,由我单位取回。
5、我单位组织推荐(9月20日前),地点:学院5003室
首先,我单位申报推荐考核小组需对照《条件》、《意见》等文件,审核申报人员是否满足所申报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职条件,不满足者不得推荐,并做好对本人的解释、退档工作。
然后,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电子文本,于9月17日在指定地点(学院5003室)和生态学院局域网主页进行不少于3天的实物和电子文本“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未经“双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申报推荐考核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数量,于9月20日对于满足相应任职条件且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按照已经审批备案的申报推荐工作方案进行量化考核或评价,述职答辩(申报高职人员)、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评议推荐以量化考核结果为重要参考,推荐排序与量化考核或评价结果不一致的另附情况说明。要坚持评议推荐结果公开和回避制度,主动接受我单位纪委全程监督。于9月20日,推荐结果经本单位局域网主页不少于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及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含电子文本材料包括评审表、量化记分表、一览表、论文等,发送至校职改办电子信箱:zhigaiban@hebeu.edu.cn ,每人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申报职务—申报单位—姓名.rar)。经职改办管理员开通申报人员个人账户后,拟被推荐人员于9月25日前完成网上系统的录入工作(填报网址为:
https://he.12333.gov.cn/zyjsrc/zctb/ui/index.html#/login)。
最后,我单位在推荐工作结束之后除了向职改办报送推荐结果及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外,还要提交《生态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工作总结》和《2020年拟晋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上由我申报单位指定专人如实填写,纸质版由填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职改办邮箱)。
6、申报材料复审及收缴评审费(9月26日- 9月30日),地点:校职改办
我单位将本单位所有复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费(高级360元/人,中级160元/人,如有变更,以上级通知为准)收齐后,集中于职改办通知的具体时间到行政服务大厅会计科前台缴费。
二、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
组 长:王丽萍院长
副组长:包月英副书记、王庆江副院长
组 员:董印丽、刘艳芳、赵敏、陈敬谊
纪检监督:王庆江副院长
三、推荐程序
1、文件学习内容及方式
由我单位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长带领所有成员一起学习《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确定本院推荐政策
由我单位申报推荐考核小组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号)精神,共同研究并制定本单位量化标准,其详细内容,见附件1。
3、审阅材料方式
审阅材料人员:王丽萍、包月英、王庆江、董印丽 、刘艳芳、赵敏、陈敬谊。
审阅方式:对申报人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材料)在学院5003室现场审阅。
4、组织答辩方式
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 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包括本人述职3分钟,说课7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提问内容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创新水平、工作业绩和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等情况。答辩分值由推荐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记入本人量化记分表内。
5、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
在主要参考量化结果基础上,推荐考核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如果出现推荐排序与量化排序不符者,另作出书面说明,经校职改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
6、公示方案
公示时间、地点或网站位置:于9月20日,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局域网主页上不少于5天的公示,同时,在我单位院办告示栏进行纸质公示。
举报方式及处理预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院办(38号楼4029室)反映。联系人:崔汉章。联系电话:0310-3963032。由院办对本单位教职工提出的异议进行收集,提交推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核实并做出解释,无异议方可上报。
附件1 评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
评 分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教学工作 |
教学工作量 |
25 |
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350学时以上25分,300学时20分,250学时15分 ;兼职教师学时按1/3计。 |
教 学 质 量 |
5 |
优秀5分、良好4分、中等3分、一般不计分。质量一般者不予推荐。 |
论文 、 著作 |
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重复发表只能按一次计分) |
20 |
SCI、SSCI检索论文15分/篇,Ⅰ类A12分,Ⅰ类B10分,Ⅰ类C7分,Ⅱ类论文4分/篇,省级论文2分/篇。 专著或统编教材2分/万字,一般著作或教材1分/万字(另外:主编3分/部,副主编1分/部)。 |
业绩成果︵奖励、项目︶ |
奖励(同一项目重复获奖以最高奖计分) |
16 |
国家级奖16分(不折算);省(部)级1-3等奖15~13分;市(厅、局)级1等奖10分。 由学校推荐,个人或作为指导教师(教练)参加省(部)级以上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个人前三名,团体前六名成绩计2分/项,竞赛累计最高分不超过8分。 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8分,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5分。 |
项目(结题和立项不重复计分) |
15 |
通过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国家级子项目按省级项目记分): 科研项目:国家级13~15分;省(部)级10~12分(青年基金3分);市(厅、局)级7~9分;校级3分(资助不足1000元2分)。 学科(课程)建设、教研项目:国家级13~15分;省(部)级10~12分;市(厅、局)级7~9分;校级3分(资助不足1000元2分)。 各级按领先、先进、通过分档记分。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且一项已转让并取得直接经济效益30万以上且按学校规定上缴比例交款的计3分,在此基础上交款数额每增加1 万加1 分,最高不超过5分。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300万以上且按学校规定上缴比例交款的计3分,在此基础上交款数额每增加1 万加1 分,最高不超过5分。 |
经学校同意立项且经费到位(国家级子项目按省级记分): 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市(厅、局)级4分。 横向项目:经费在5万元及以下1分,每增加5万元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其 他 |
荣 誉 称 号 |
6 |
国家级6分;省(部)级5分;市(厅、局、校)级3分;院级2分。 |
年 度 考 核 |
4 |
任期内2次以上优秀4分;任期内1次优秀2分;任期内全部合格1分。 |
学历(学位) |
4 |
博士4分;硕士3分;本科2分。 |
任 职 年 限 |
5 |
任现职满5年及其以上5分;满4年4分,依次类推。 |
附加分 |
答辩成绩满分30分。 |
继续教育3分:完成规定学时满3年及以上3分,满2年2分,依次类推。 |
工程实践2分:工程实践年限满1年且考核优秀记2分、考核合格记1分。对于已具备工程背景或属于不要求工程实践锻炼学科的人员计1分。 |
说明:①每项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累计得分60分以上者,方可推荐;②合作项目计分,个人得分用以下公式计算:个人得分=R×N。其中:R为该项得分,N为个人在合作中排列次序的加权系数:依次为0.8、0.6、0.4、0.2、0.1(第6名至第7名同;科研项目第8名及以后不计分、论文第3名及以后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