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38号)和《关于修订<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校政字〔2019〕11号)要求,为做好学院本学年转专业工作,现做如下规定:
一、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由教学办总协调,负责审查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二、面试(9月18日上午9点,地点:组团四38号楼5楼会议室(5003房间))
首先自我介绍(包括高考及原来学习工作、在班级排名、学习基础、主要优势、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目的、未来的志向等);然后由考核小组进行综合知识考核,当场提问、当场回答,给出考核成绩。
三、综合评定,决定拟录取转入学生名单(9月20日)
由考核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大学课程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报院领导审核。
四、公示录取结果(9月21日-23日)
学院对拟录取名单公示三天。
五、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9月24日)
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为转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教务处备案(9月25日)
学院将转专业报到名单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