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我院2020级植物类专业分流结果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辅导员反映,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