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年职称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考核工作方案拟定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 8月19日前,申报材料预审。地点:39号楼5003室
于规定日期前,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完成对申报人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材料)的收集及真实性审核。根据材料审核要求,申报人员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承诺书装订到复印件申报材料中。
2. 8月19日-22日,论文查重。
申报人将拟查重的学术论文电子版(申报教授的申请人每人不超过8篇、申报副教授的申请人每人不超过6篇)装入个人文件夹中,名称统一为:学院-拟晋职称-姓名,统一由学院考核推荐小组打包后发送到指定的图书馆电子邮箱,并负责取回查重结果。
3. 8月23日,申报材料真实性核验。
我院于8月23日上午9: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新校区行政服务中心228室,留下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审查,申报人员本人原则上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环境。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纪委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当日16:30之后,由我院取回所有审查完毕并经审查人员签字申报材料。
4. 8月24日-8月26日,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5003会议室及学院主页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电子文本3天。
5.8月27日,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5003会议室,按照已经审批备案的申报推荐工作方案进行量化考核或评价,述职答辩(申报高职人员)、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
6.8月27日-8月31日,推荐结果在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主页公示5天。
7.8月31日,将推荐结果及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含电子文本材料包括评审表、量化记分表、一览表、论文等,发送至校职改办电子信箱:zhigaiban@hebeu.edu.cn ,每人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申报职务—申报单位—姓名.rar)。
8.8月31日,经职改办管理员开通申报人员个人账户后,拟被推荐人员完成网上系统的录入工作。
二、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申报考核推荐小组,负责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考核推荐工作。
组 长:王丽萍
副 组 长:包月英、王庆江
组 员:赵 敏、赵志军、刘艳芬
纪检监督:石爱军
三、推荐程序
1、文件学习内容及方式。
学习《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号)等文件。
2、确定本院推荐政策。
(1)无优先推荐条件、教学直推等其他政策;
(2)推荐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政字〔2020〕1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执行。
3.审阅材料方式
审阅材料人员:刘婧、石爱军、崔君君、李倩、魏玮。
审阅方式: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织上述工作人员对申报人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4.组织答辩方式
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包括本人述职3分钟,说课7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提问内容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创新水平、工作业绩和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等情况。答辩分值由推荐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记入本人量化记分表内。
5.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
在主要参考量化结果基础上,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
6、公示方案。
(1)8月14日-8月16日,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4029外布告栏及学院主页公示《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考核工作方案》3天。
(2)8月24日-8月26日,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5003会议室及学院主页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电子文本3天。
(3)8月27日-8月31日,推荐结果在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主页公示5天。
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文本材料,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本方案在一定的时间内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量化记分结果及有关电子文本在指定地点和局域网进行实物和电子文本“双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未经“双公示”的,一律不准申报参评。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方可推荐。
对弄虚作假、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当年评审资格且在以后两年内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