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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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09月08日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2]42号文件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丽萍 张庆桥

副组长:王庆江 包月英 魏学军

成 员:李玲 石爱军 吴瑞刚 贾兵国 韩改英

2、监督小组:

组 长:张庆桥

副组长:包月英

成 员:陈占洲

3、工作小组:

组 长:王庆江

成 员:李玲 石爱军 吴瑞刚 贾兵国 韩改英 连欣 张林

4、创新学分审核认定专家组

组 长:王庆江

成 员:赵敏 刘艳芬 韩改英 赵志军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当年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专业认证(评估)专业情况等条件统筹分配各专业今年推免生名额。

三、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纪律。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无考试违纪、作弊,无学术不端行为。

4、完成前三学年(学制为四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注重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均按首次考试成绩记录,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遴选指标。

5、其它情况:高水平运动员不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在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单列推免名额,直接推荐,不占用专业分配名额;以第一主创人员在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取的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实施程序

1、学院共设有五个专业,其中园林专业61人(不包含专接本)、园艺专业34人、农学专业21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26人、植保专业23人,合计165人。学院综合考虑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因素,分配指标及排序为:农学专业1名,园艺专业1名,园林专业1名,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1名。

2、推荐办法:

(1)由教学办按各专业教务系统前三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为准排序参选人员。如第一名放弃推免机会,则由本人亲自出示弃权证明,该专业第二名参选,以此类推。

(2)创新学分审核认定专家组对拟推免学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由推免遴选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完成。

(3)推免结果经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确定最终推免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五、管理与监督

1、学院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创新学分审核认定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创新学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2、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推免的我校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推免的教职工,也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并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对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13503102500举报邮箱:qingjiang@163.com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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