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根据学校2024年职称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考核工作方案拟定如下,请审核:
一、 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
组长:王智超、王丽萍
副组长:包月英、王庆江
组员:赵 敏、赵志军、王丽君
纪检监督:石爱军
二、推荐程序
(一)文件学习内容及方式。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线上自主和线下集中的方式学习《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上/下册》(2023版)、《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号)和《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补充规定》(校政字〔2023〕10号)等文件。
(二)确定本学院推荐政策。学院严格执行学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不再单独制定量化标准、优先推荐条件、教学直推等其他政策。
(三)组织答辩方式。
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包括本人述职3分钟,说课7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提问内容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教学实绩、代表性成果情况、创新水平、工作业绩和团队建设等情况。答辩得值由学科评议组集体研究确定,满分100,并记入本人量化记分表内,占量化总分的30%。
(四)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
在主要参考量化结果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推荐排序与量化排序不符者,需作出书面说明,经职改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
三、公示方案。
公示采取学院信息布告栏及校园网主页“双公示”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员材料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28日;
推荐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3日。
举报电话:0310-3963032。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时间、地点安排
1. 8月21日前,申报材料预审。地点:39号楼5003室
于规定日期前,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完成对申报人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材料)的收集及真实性审核。根据材料审核要求,申报人员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承诺书装订到复印件申报材料中。
2. 8月22日-25日,论文查重。
仅中文期刊论文需要提交查重。申报人将相应论文PDF版保存在个人文件夹(每人查重论文数量原则上正高不超过8篇、副高不超过6篇、中职不超过4篇),名称统一为:电子版论文命名:本人姓名-刊物名-篇名-发表日期,文件夹命名:申报单位-拟晋职称-姓名,统一由学院汇总打包后发送到指定的图书馆电子邮箱,并负责取回查重结果。
3. 8月26日,申报材料真实性核验。
我院于8月26日上午9: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综合服务中心255室,留下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审查,申报人员本人原则上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环境。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纪委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当日16:30之后,由我院取回所有审查完毕并经审查人员签字申报材料,取回前复印每个申报人员的《量化记分表》交人力资源处存档。申报材料原则上由申报单位统一妥善存放,待单位推荐结束并完成个人信息上传职称系统后,交回人力资源处。
4.8月26日-8月28日,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5003会议室及学院主页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电子文本3天。
5.8月30日学院组织集中答辩(暂定)。
6.8月30日-9月3日,推荐结果在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主页公示5天。
7.9月4日,将推荐结果及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每个申报人员的《一览表》《量化记分表》和PDF版业绩成果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申报单位-拟晋职称-姓名)。
8. 9月5日,完成职称评审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