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和学校教务处要求,我院将在全体教师和学生当中学习三个文件规定,要求如下:
一 宣传学习的主要内容
(1)《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38号]。
(2)《河北工程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校政字〔2017〕37号]。
(3)《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校政字〔2017〕36号]。
以上三个文件可以到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网站—本科生教育—规章制度栏目中下载。
二 宣传学习方式
针对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通过研讨会、培训会、宣传栏、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
三 具体要求
(1)成立宣传学习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学办、学工办等部门人员组成。
(2)确保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熟知规定有关内容,充分认识坚持依法依规治校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3)学院将参照新《规定》修订配套办法。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