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工作,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横向、纵向科研项目、校、院级科研项目。
(一)横向科研项目,指省内外高校党建和思政研究会组织的课题项目。
(二)校、院级科研项目,指学校、学院党建和思政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校园文化、纪检、统战等内容的课题项目。
(三)纵向科研项目,指纵向科研项目中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关于党建、思政、纪检、统战等专项课题,且指定完成部门的科研项目。
二、组织与管理机构
学院党委是学院党建和思政教育研究工作领导、管理机构,负责课题申报、评审、立项、评估、验收等工作,负责党建和思政课题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中期检查、资金管理。各党支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和过程管理。
三、立项程序和要求
(一)横向科研项目应签订合同,生效后正式立项。具体程序是:
1、由项目组和委托单位提供的文本要求共同起草合同书,经院党委审核,批准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所签订的合同才有效。
2、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提交一份项目合同书,该项目列入学院党建和思政课题计划。
(二)校、院级科研项目
1、学校、学院党建和思政研究课题,教职工可在项目指南内选择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题申报,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上报学校或进行学院立项。
2、学院科研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
3、校、院党建和思政教育项目由学院组成评议小组进行集体评议,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定。确定学校或学院立项
4、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课题研究。
三、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一)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力量实施,认真编制项目研究进度表,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课题计划与课题成员原则不得任意更换,如确需调整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经学院党委批准。
四、经费标准及使用
1、纵向、横向专题项目配套支持,由院党委专题研究决定资助比例和金额
2、校、院级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校级项目2000元,院级重点项目每个1500元,一般项目每个1000元。
3、校、院级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在结题后方可按财务要求报销。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党委
2019年3月1日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