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公益劳动课教育的通知精神,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具备基本劳动素养,造就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学校把学生劳动课纳入教学管理。为使学院劳动课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特制定《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大学生劳动课实施方案(试行)》。
一、成立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大学生劳动课监督小组
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副组长教学办担任,成员由各系主任、各指导教师组成。
二、劳动课安排原则
1.以班级为单位安排
2.以年度为周期安排
三、劳动课主体对象:大一新生
四、劳动课培养目标
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大学生基本素养和综合素质,造就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五、劳动课的教学内容
1.环境卫生劳动教育: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所有公共场所和宿舍的卫生。
2.专业劳动教育: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实践劳动。
3.劳动意识教育:维护生活学习环境卫生;自觉值日和打扫卫生;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和组织分配的劳动任务。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劳动光荣、公益劳动、专业劳动、家居生活劳动等方面的意识和素养。
六、劳动课指导教师职责
1.学生劳动课的指导教师由各系主任安排教师担任。
2.根据学生情况和劳动课的具体要求,对学生进行编组,做好课前的组织发动工作。
3.做好劳动课的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的劳动课教育教学、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
5.劳动课开设期间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劳动课对学生的纪律要求
1.学生应在劳动课期间服从指导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
2.劳动课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3.爱护劳动工具,故意损坏劳动工具的应予以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按校纪校规处理。
八、劳动课组织
学生劳动课课时和劳动时间安排
1.劳动教育课:由指导教师授课。
2.每周两次,一般周三、周日下午五点后集中劳动,也可以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九、劳动课的考核与监督
(一)劳动课考核:
1.劳动区域责任到人,按百分制进行考评
2.劳动课的考核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
3.劳动课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劳动课结束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劳动区域大面积或长时间劳动质量不合格,指导教师劳动课工作量减半
(二)劳动课监督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成绩为不及格:
(1)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
(2)劳动区域劳动质量不合格(每周由指导教师检查,监督小组随机抽查)
(3)未完成所安排的劳动任务;
(4)学院认定的其他不及格情况。
2.凡成绩不及格或因故不能参加劳动课的由学院安排进入下一届进行重修,仍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
3.学生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适参加劳动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学院同意后,可安排免修。
十、劳动课作业范围
1.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39号楼2-5层和38号楼1-3楼有本学院牌子的区域,包括电梯和步行楼梯)的环境卫生;
2.公益劳动;
3.志愿者工作;
4.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临时安排的其他与劳动相关的工作。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