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河北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改革工作,引导学生发奋学习和更好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专业分流原则
1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二 专业分流对象与范围
1 专业分流对象为按大类招生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 专业分流范围为所属招生大类所含专业。
三 组织与实施
1 大类招生专业实施“0.5+3.5”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用一学期的时间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第二学期分流到相应具体专业继续学习。
2 专业分流前,学院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专业。
3 农学、植保、园艺、设施四个专业班级数量与人数,在学生入学时公布。
4 第二学期初,学生填报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一),学院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学生志愿的顺序,根据各专业限定班级数量和人数进行分流。
5 分流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分流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 分流工作管理
1 学院成立包括院领导、系主任、教学办、学工办等在内的大类招生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工作组织与管理。
2 学院教学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包括受理学生的专业分流申请,按照公布的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专业分流,完成相应学籍异动,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教学等。
五 其他
1 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
2 本方案从2019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3 本方案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注: 根据2019级实际在册人数,原则上每个专业1个班,每班不多于16人。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16日
附件一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19 级植物生产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学号: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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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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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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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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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第二志愿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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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第三志愿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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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第四志愿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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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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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四个志愿须为不同专业,必填。(四个专业包括农学、植保、园艺、设施)
2、联系方式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