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党建思政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学科科研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下载中心 
学生工作
 学生活动 
 工作分工 
 团委学生会 
 学生社团 
 就业信息 
 规章制度 
 校友风采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正文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文明宿舍建设承诺书
2017年02月27日  

为营造我院和谐有序、健康文明的宿舍生活,在文明宿舍建设过程中,要求大学生党员(干部)首先做到自身文明、自律、更好地发挥党员和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发动大家签订建设文明宿舍的承诺书,教育和带领同学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心,尽力,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建设安全文明宿舍的行动中去。特此制定此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党员(干部)要严格以校、院文明宿舍建设的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同学服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学生党员(干部)要带领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能够弘扬正气,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3、学生党员(干部)首先带头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做到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及乱贴乱画现象,平时卫生状况保持良好;无抽烟、酗酒现象;宿舍内清洁、整齐、温馨、健康。

5、学生党员(干部)要对本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自觉加以排查、积极防范并及时汇报。

6、学生党员(干部)要带领大家自觉遵守学校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宣传劝导同学安全用电,严禁宿舍内出现违章用电现象。严禁在宿舍内、外堆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使用违章电器;应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的安全和卫生检查。

7、学生党员(干部)为所在宿舍卫生、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或在检查中出现安全隐患的,学生党员(干部)要承担相关责任。

8、学生党员(干部)应带头进行宿舍文化建设示范。示范宿舍的宿舍门牌、床位应进行统一挂牌,彰显党员和学生干部在宿舍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上一条:生态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已是尾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