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部分
1、学习成绩排名(所有科目平均分),第一名满分500分,每一名次递减5分。按总成绩的60%。
2、民主评议占总成绩的10%,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分数为95、85、75、65、45。
3、加减分。
注意:同类加分从第二次开始减半,所有加分项最高限30分。
第一方面
(1)被评为省级(含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加10分;被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员者加十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及相应称号者加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者,加2分;荣获多项荣誉称号者,加分只就高不就低,不叠加。
(2)好人好事受到院系级正式表扬(形成文件)者;日常社会工作、集体活动表现积极者,加3—5分。
(3)优秀宿舍评选获优秀宿舍5次及以上的加2分,3次及以上的加1分,不合格三次及以上的减去1分,不合格累计5次及以上的减去2分。先进个人加2分。
4、扣分
(1)无故不参加校、院、系、班级集体活动者扣2—10分。
(2)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每次扣4—10分。
(3)诚信程度差,无故不交学费或有违约现象者,扣8—15分。
(4)受院级通报批评者扣4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处纪律处分者:警告扣15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25分,留校查看扣35分,党、团纪律处分参照扣分。受治安处罚者,视情节扣35—40分。
第二方面
(1)在校级及以上学习或文化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
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4分
(2)学习成绩进步显著者加分:与上一年比较,学习名次每上升10名者加2分。
5、扣分
学生考试课补考每门扣6分,考察课补考每门扣4分。
第三方面
省级比赛前六名者分别加10、8、7、6、5、4分;
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者,按名次分别加8、7、6、5、4、3分;院级体育比赛获前3名者,分别加3、2、1分;(大型体育赛事,第一项按实际分、其他项目减半累加)
所有参加运动会、韵律操的运动员加基础分3分,广播操、大合唱基础分2分。
校队队员加3分,院队队员加2分。
6、扣分
无故不参加早操者扣0.5分。
体育课考试不及格或达标不通过者,扣6分。
无故不参加学院要求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者扣1—6分(系、院、校分别扣2、4、6分)
第四方面
加分:(同一作品获多次奖励的就高不就低不累加,作品作者按名次分别系数0.8、0.6、0.4、0.2、0.1)
(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
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3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6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4、16、12分;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获荣誉称号)者:(没有奖励的加1分)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8、4分;
院校级科研立项3分、结题5分;(完成作品上交参评的加1分)
第五方面
(1)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突出成绩者加分(本人或领导的集体受到表彰、奖励者,参照本条加分):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以上以及学生会、团总支的干事)加2—6分。【主席、副主席(科协主席)(班长)、部长(团支书记、者团团长)、副部长分别加6、5、4、3分,学生会团委、干事2分】
各班普通学生干部(干事)宿舍长加1分;
干部兼职,加分只就高,不叠加。
学生干部加分评定部门:农学院学生干部由农学院党委、学工办和分团委评定;
积极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并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及等次参照第(3)条加分。
舞蹈团队员基础分3分。
围绕学院、系及社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向有关部门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有处级以上证明材料)者,加1分。其他学员或部门活动参加获奖0.5分。
积极向正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稿,稿件在千字以上者,按刊物级别,院、校(市)、省、国家级每篇加1—6分。
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努力掌握非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一技之能(一-国家承认的有效证书为据)者,每项技能加0.5分。(从去年的9月1日始截止到今年的9月1日)
积极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者,酌情加1—6分。
通过英语国家四级加2分,通过英语国家六级加4分;只加最高项
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CAD及国家认证有效证书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