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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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 园林内发(2016)8号
2017年05月04日  

               园林内发字【20168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校政字〔201674号文《河北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实施细则如下:

一、本科生导师聘任条件

1、学院根据情况建立本科生导师信息库

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每届学生不超过5名,指导周期一般为3.5年。

2、导师的指导任务按“10标准学时/.学年”计算教学工作量。中级职称导师工作量院内计算。

3、符合学校文件规定聘任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经审核同意,可以列入本科生导师信息库。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指导,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

2、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选课等,解答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惑,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到认真指导、真诚相待、耐心疏导,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达到综合能力与个性素质协调发展。

3、引导和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和诚实守信、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的各类活动,注重各类实践教育。

4、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艺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等状态,构建与学院(部)、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家长等的有效沟通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符合学生特点的人才培养建议与措施。

6在学生毕业后,建立与学生的长效沟通机制,了解学生的就业创业或继续学习等情况,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7、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必须与学生见面。平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指导方式,通过见面、电话、微信、邮件等进行指导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每学期开学初与导师见面,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培养计划

2、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安排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四、双选

1、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各系组织一年级学生选配导师。

2、学生与导师之间采取“双选”的形式确定师生关系。双选表见附件2

五、变更

学生和导师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聘期一般到学生毕业为止,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师生向学院提出变更申请,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考核

1、考核工作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首先,由各教学系组织学生对导师进行评议。学生评议以百分制,由导师名下学生全体打分得出,作为后续量化积分的基础分值。

2、根据导师工作进行量化积分排序,评出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比例不超过本科生导师(不含中级职称导师)总数的10%,按照学校办法给予奖励。

3、 中级职称导师只参加院级“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候选范围在所有本科生导师的前10%

4、量化表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分标准

得分

1

基础分值

学生评议得分

2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大学生创新创业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按校政字(2015)9号第三条规定,以ABCDE五个等级分别加20151052/项;获得国家、省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分别加531/

3

教育引导学生了解热爱所学专业

            10

4

督促学生重视英语学习,积极参加四六级考试

通过四级考试,6/

通过六级考试,10/

5

指导学生考研

考取研究生10/

6

指导学生就业

正式签约10/

7

注重学生思想教育,正确对待各类考试

发生违纪行为,减8/

发生作弊行为,减10/

8

从理想、道德、法制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指导

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学校相关条例,受到学校处分,减8/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与学校文件不符,按学校文件执行。

附件1:《本科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2:《学生与导师互选表》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20161229

附件1                本科生导师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职务

民族

专业方向

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QQ

申请

理由

本人符合河北工程大学校政字[2016]74号文件——《河北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所规定的本科生导师聘任条件。自愿申请为本科生导师,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不断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

意见

备注

附件2                学生与导师互选表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性别

第一志愿

导师姓名

第二志愿

导师

姓名

导师

意见

签名:

导师

意见

签名:

调剂情况

系 意 见

系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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