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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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在学院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的规定 园林内发字[2017]17号
2017年12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的精神,为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就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如何把好政治关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引进

根据学院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编制师资引进计划,经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查、备案。在师资引进过程中,学院党委安排专人对拟引进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把好政治关。

二、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实施学院、教学办、系多级管理体制。教学办依据学院部署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规划与规范,组织课程评估、建设项目立项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各系负责课程建设具体实施、落实;各系党支部要把好政治关,做好监督、在课程建设工作中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三、教材选用

1.我院选用的教材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保证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发展性。

2. 各系是教材选用及审查的主体,必须进行教材选用的政治把关和学术把关。各系党支部应对所有选用的教材(包含正式出版教材、自编讲义、原版引进教材)进行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审查,严把政治关。通过审查的教材需由各系汇总统一填写教材使用推荐表,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只有通过审批的教材,才能进入课堂使用。所选用教材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的,严禁进入课堂使用。

四、学术活动

1.凡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形势政策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学院党委审核后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学校宣传部备案。

2.凡邀请境外专家、学者来校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学校国际处按照有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宣传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3.凡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会议通知和新闻报道,必须经过学院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宣传部审批、备案。

4. 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等组织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由主管科室审查同意,报学院党委备案。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党委

20171220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71220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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