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关心、了解、爱护青年教师,加强我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范围
联系对象为全院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联系安排
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对象由学院办公室、教学办安排。
要根据人员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联系名单。
三、联系内容及要求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对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
2. 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坚持政治引导,坚定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及时推荐不是中共党员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 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加强与青年教师的交流谈话,每学期与所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至少1次。
5.青年教师要经常主动与联系人联系,汇报工作思想情况。
6.谈心谈话结束后,要填写《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并及时报送教学办(见附件1)。
附件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9月29日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7份)
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
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
谈话对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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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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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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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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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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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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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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